2011高考全国实行平行志愿共24个省
2011-06-30 0

   【全国2011年实行平行志愿共24个省(市、自治区】

   湖南、江苏、浙江、安徽、辽宁、上海,河北、吉林、江西、福建、海南、广西、云南、贵州、四川、宁夏,广东、河南、重庆、天津、西藏,湖北、陕西、新疆。

   填报技巧:

   平行志愿如何投档

   平行志愿的投档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在对某个批次投档时,计算机投档系统首先将考生按照分数高低排序。当考生总分(含政策加分)相同时,则按文化总分排序,文化总分仍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科顺序排列:文科为文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理科为理科综合、数学、语文、外语。然后再依次检索考生所填报的院校志愿,只要考生填报的院校中,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由高校决定该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的专业。填报相同院校最终排序并列的所有考生档案都投出。

   平行志愿没录取怎么办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平行志愿只实行一次投档,不再补充投档。如果考生所填报的几所院校中没有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则只能参加征集志愿。

   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会有一部分院校招生计划没有完成。同时,平行志愿投档后,经过争取,一些省外院校的机动计划也会投放到我省。对于这些计划,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及时对社会公布,未被录取的批次线上的考生可以到所在市、县招办指定的地点上网填报征集志愿。

   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和专业按考生填报的“降分征集志愿”进行逐步降分投档,最大降幅为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