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区教育局关于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控评价工作的若干意见
2008-10-07 0
(征求意见稿) 学科教学质量是衡量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标志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为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关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要求,进一步推进全区中小学课程改革,提高课堂教学的有效性,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通过构建与实施科学、规范、高效的区域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控评价体系,确保二期课改课程方案和各学科课程目标的落实,促进学生、教师和学校的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质量监控评价的指导思想 1、充分发挥学科质量监控评价对提升学生学业水平、教师专业水平的促进功能,整体提升全区中小学教学质量。 2、完善教学反馈调整机制,促进学校教学常规管理,总结和推广先进教学经验,进一步提高课堂教学的有效性。 3、建立面向全区中小学的教学质量监控和数据采集分析平台,确保教学质量发展性评价的有效进行。 4、建立教学质量评价、报告、预警等制度,畅通质量管理信息渠道,为教育行政部门的决策和业务部门的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二、质量监控评价的基本原则 1、导向性。教学质量监控评价要体现全面贯彻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发展的方向。监控的内容和方式要符合二期课改课程方案和各学科课程标准的要求,有利于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 2、主体性。在教学质量监控评价过程中要重视学生和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他们的主观能动性,将质量监控评价作为改进和优化教学工作的动力。 3、科学性。教学质量监控测试的内容和方法必须符合教育教学规律,监控评价组织的各个环节以及对监控测试结果的分析评价必须严格依据教育测量统计的相关理论。 4、全面性。严格按照各学科课程标准的要求和规定,在以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达成度作为监控重点的同时,重视对学生学习方法、思维能力和实践能力等方面的评价。 5、服务性。监控评价要做到程序严谨、操作细致,形成高质量的的质量分析报告,为学生、教师、学校的发展提供全面、有效的服务。 三、质量监控评价的主要内容 1、学生素质发展与学业成绩。主要是各学科课程标准规定的学生在知识和技能、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三方面应达到的发展目标,以及在每一学期、学年或学段结束时应当达到的基本要求。 2、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进。主要是通过监控测试后的分析比较,对学校相关学科的教学质量及其发展趋势作出评价,同时对学校教学工作提出改进建议,帮助学校落实改进措施并做好后续评价工作。 3、区域整体教学质量与发展趋势。主要是通过质量监控评价的全过程,及时、深入了解不同层次学校的课堂教学和学生学业状况,通过学科质量报告或综合报告的形式,对全区学校教学管理和相关学科的教学提供有效的、针对性强的诊断和指导,提出改进教学的建议和措施。 四、质量监控评价的形式与方法 区域性质量监控评价主要以阶段性和过程性相结合、书面测试和其他形式评价相结合、基础性和发展性评价相结合等方式进行。 1、阶段性质量监控评价的目的,一是全面了解区域层面某一阶段的整体教学质量情况,检验教师对课程标准的理解与落实程度,分析课堂教学中对教材内容和教学目标的达成度,为区域学科教学研究提供依据;二是了解和分析学校之间教学质量的差异情况,为教学研究部门的分类指导提供依据;三是对学校教学质量变化发展情况进行评价,为学校办学水平督导评估提供依据。 小学、初中、高中三个学段的每一届学生在整个学段学习中接受两次质量监控测试,一般结合期中、期末考试组织进行(具体学段、学科、时间安排由区教育考试中心和区教师进修学院联合制定发布)。为确保此类质量监控评价的有效性,全区学校相关年级的全体学生都必须参加。 2、过程性质量监控评价是阶段性监控评价的补充。其目的和形式,一是为了解和分析某一门学科或某一层面学校教学情况而组织进行。区教师进修学院根据实际需要,每学期期中或期末为学校提供相关学科试卷,供学校选择使用;二是根据学科教学的不同阶段、既定的教学研究主题,以及为了解某些特定对象(学校)的教学质量情况,以比较灵活、小范围的方式组织进行的质量监控评价,以统一组织测试、分析为主。 3、为促进学生全面素质的提高,根据上海市二期课程改革方案和各学科课程标准的要求,区域性教学质量监控评价要逐步改变目前主要是对部分基础型课程进行书面测试的状况,根据课程特点,研究和实施实践操作等形式多样的质量监控评价。 4、对学校学科教学质量进行评价时,要坚持基础性和发展性相结合的评价方式。要在横向和纵向两个维度上考察不同办学层次学校质量监控的结果,重点关注质量动态变化的情况,总结学校通过推进教学研究、提高教学有效性使教学质量得到提升的成绩与经验。要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与困难,对办学基础相对薄弱的学校在遵循教育规律和先进教育理念引领下,努力提高教学质量方面所做的工作作出鼓励性评价。 五、质量监控评价的组织与管理 要建设区教学质量监控评价的组织领导、学科专业、技术支撑这三支队伍。成立由专家、研训员、骨干教师组成的教学质量评价中心组,组建监控测试命题专家库,加强研究,确保测试命题和分析评价的质量。 1、由区教育考试中心和区教师进修学院联合制定全区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控评价实施意见。 2、由区教师进修学院负责监控测试命题原则的发布及命题工作、考试组织及质量分析报告的撰写。 3、区教育考试中心根据区教师进修学院进行质量分析的需要,建立和完善监控数据管理平台和数据库,负责完成监控数据的处理工作。 六、质量监控评价的反馈报告与改进要求 质量分析及反馈、改进工作是整个监控过程的重要环节,各相关部门、学校要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切实提高监控的效能。 1、区教育考试中心要确保监控数据处理的质量,为质量分析打好基础。分析指标的选取要符合教育测量的相关要求,符合不同学段、学科质量管理的实际需求,做到科学、及时和有效。 2、区教师进修学院要根据数据处理结果做好质量分析反馈工作,及时形成质量分析报告,报告的重点是提出符合实际、针对性强的改进教学工作的目标和具体措施。报告完成后,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发布,并组织相关教师开展专题研讨,通过各种途径跟踪调查各项改进措施的落实情况和实际效果。 3、相关学校要及时形成本校的质量监控分析报告。报告的的重点是从学校管理、教学研究、课堂教学和学生学习等方面提出符合本校实际,目标清晰、可检测性强的教学工作改进方案。分析报告要通过校园网、家长会等途径向学生、教师、家长公布,便于各利益相关群体监督学校工作,同时也为改进教学工作作出共同的努力。学校的质量分析报告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交区教师进修学院相关部门。 4、建立质量预警制度。每次质量监控结束后,区教师进修学院要对整体质量与区平均水平差距较大或纵向比较有明显滑坡现象的学校提出警示。被警示学校要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在规定时间表内提交整改方案,教师进修学院要重点关注被警示学校落实整改措施的情况,给予积极的指导和帮助。 区教育考试中心、教师进修学院和各中小学校要加强对教学质量监控评价工作的管理和研究,认真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扎实开展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推进课改背景下学校教学质量评价改革的不断深入。          闵行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