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份文件明确提出,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志愿者服务情况将作为学生评优、自主招生的必要条件和升入高一级学校选拔的重要参考因素。
据悉,上海市将对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工作制定明确目标:高中一、二年级学生每学年参加社会实践的时间不少于30天、高三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志愿者服务时间不少于15天,初中、小学高年级学生每学年参加社会实践的时间不少于20天和15天;其中,高中阶段学生参加志愿者活动不少于60学时、初中阶段学生参加志愿者活动不少于30学时,确保社会实践真正得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