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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2008学年度评优评先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入贯彻社会主义荣辱观为核心,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大力加强工作作风、师德教风和校风学风建设,努力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鼓励教师多做实事,努力改变干多干少一个样的现象,更好地促进学校工作的发展,使学校的评优评先工作有章可循,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以便总结经验,推广典型,确保各类先进的代表性、导向性,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校园服务。

二、学校各类先进评比及表彰时间

各类先进的评比工作在学年结束期间进行(六月底或七月初),并在下学年教师节以颁发证书和物质奖励的方式进行表彰。本学年将进行五个项目的评比,以后将不断充实完善。 

说明: 工作中有下列情形者,取消各类评优评先资格:1、对违反有关师德规定,如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者;2、违反学校有关规定,工作时间在电脑上下棋、玩游戏、看股市行情等的教职工;3、因为管理不力,造成安全事故者;4、在学校工作安排中,无大局观念,我行我素,拒不接受学校工作安排。

三、各类先进评比条件及比例控制:

(一)文明个人

1、政治思想素质好,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2、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工作成绩显著;

3、更新教育观念,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刻苦钻研业务,有较高的教科研水平;

4、团结同志,作风正派,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能出色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5、能爱护学校财产,节约观念强,个人没有物品在学校遗失。

文明个人在全校教职工范围内进行评比,不受比例的限制。

(二)优秀班主任

1、班主任综合考核(个人交流、民主评议、学生评价、班级管理绩效、政教处常规、考核组评价等)分值较高;

2、模范履行班主任职责,学年中每月的考核分之和较高;

3、每学年班级财产损坏不超过人均10元及以上;

4、积极做好流失生劝返工作,每学期学生流失率在5%以内;

5、注重学生的课间和午间管理,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学生安全管理工作尽心尽职,没有出现较大事故;

6、积极配合学校完成各种临时性的工作;

7、在同等条件下,市、区优秀班集体的班主任具有优先评优资格。

优秀班主任在全体班主任中评比产生,比例为30%(含市区先进班集体)。

(三)服务育人先进个人

1、工作量足,完成情况好;

2、服务意识强,态度好,在民主评议中,满意率较高。

3、工作积极主动,团结协作,有较强的集体观念,大局意识强。

4、任劳任怨,认真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工作无差错。

5、乐意接受并认真完成学校党支部、校长室、各部门交给的临时性工作。

服务育人先进个人,限在全校工勤教辅人员中进行评比,不超过2人。

(四)教科研先进个人

1、热爱学习,高度重视“科研兴校”、“科研强师”,具有较强的科研意识和主动进取心。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积极参加培训,系统学习教育学、心理学有关知识,并获得有关证书。勤于钻研,笔耕不辍,本年度在市级以上公开刊物至少发表一篇独立撰写的有关教育科研论文。

2、积极参加校本教研、校本科研,有相应的校本教研、校本科研课题,从立项、申报、研究、结题等环节,有详实系统的过程材料,并通过课题研究切实提高了自身教育教学水平,为同事同行们所公认;

3、课题选题有针对性,在日常的教研、科研中能始终结合课题进行研究,实现了教研、科研的对接,并承担不少于一次校级以上围绕课题的教学示范课,依据教育教学理论说课,效果良好,具有较强的示范作用;

4、积极参加省、市、区、学校的课题研究,学年的论文获得学校一等奖及以上、武昌区二等奖及以上、市级三等奖及以上,或在公开刊物上发表(非公开刊物、非权威学术团体除外),或学校重大课题获武区三等奖以上的主要研究者;

5、平时能积极主动开展教育教学叙事式研究,有书写课后反思和教育随笔的习惯。

教科研先进个人的参评对象为所有教育教学行政管理工作人员,比例为20%。

(五)先进教育工作者

教师在当年符合下列条件中4条以上者,即可申报学校先进教育工作者:

1、学生的满意率年平均达到50%以上。(教导处考核)

2、初中所教学科的学年或学期末平均分(系指调考成绩)达到区年级平均值以上。(教导处考核)

3、小学所教学科的成绩在调考中受到表彰的优胜学科。(教导处考核)

4、每学年主讲学校及以上的各类公开课(观摩课)在二节以上。(教导处考核)

5、有论文获得武昌区三等奖以上或公开刊物发表,同时有校级以上的立项课题。(科研室考核)

6、承担兴趣小组、选修课、讲座等课外辅导活动,要求有计划、内容、和显示结果的材料,并在教务处有登记。(教导处考核)

7、一年中有一个学期班级月考核总分在学校各年级前5位的班级所相应的班主任。(政教处考核)

8、制作的课件、或参加各类优质课的评比在武昌区获二等奖及以上。(教导处考核)

9、一年中积极参加政治学习,没有迟到、缺席(外出请假除外),而且认真作笔记者。(党支部考核)

10、辅导学生参加许可的学科竞赛,并获区一等奖或市二等奖或省三等奖以上者。(教导处考核)

11、积极参加教师业务竞赛或技能评比,获得区级教坛新秀、教学能手等荣誉称号者。(校长室考核)

12、努力工作,受到上级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党员、优秀班主任(班集体)、优秀语言文字工作者等先进个人。(校长室考核)

13、教职工认为可以作为学校先进教育工作者的条件提出,并且经过考核小组认可的。(考核小组)

教师有下列突出成绩者可直接评为先进教育工作者:

1、所指导的学生在许可的竞赛中获得省一等奖以上。(教务处考核)

2、体育单项获得市第一名或省第二名以上的主要指导教师一名。(教务处考核)

3、为学校的科研成果获得省、市、区重点课题而做出主要贡献的教师一人。(科研室考核)

教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被推荐为先进教育工作者候选人:

1、违反教师师德规范条例的。

2、有上课、上班迟到和缺席,且不能充分说明理由。

3、一学期病、事假一周以上的。

4、教学效果和工作效果明显差的。

先进教育工作者在全校教职工内评选,比例为15%。

四、评比方法

(一)文明个人的评比:个人在年级组(处室)进行工作小结交流,个人申报、年级组(处室)民主评议,上报学校办公会审核确定。

(二)优秀班主任的评比:各班主任在学校政教处组织的专题会议上进行工作总结交流,个人申报,由政教处结合民主评议及日常评比等常规检查,上报学校办公会审核确定。

(三)服务育人先进个人的评比:由工勤、教辅人员在全体教职工大会上述职,按测评的结果推荐,报校长室审批。

(四)教科研先进个人的评比:个人申报,由科研室根据条件在各年级组(处室)推荐的教科研先进个人中择优推荐,报校长室审批。

(五)先进教育工作者的评比:个人在年级组(处室)内述职的基础上,由教职员工自己个人申报与小组推荐相结合,根据评比条件确定候选人对象(20%以内),另外各年级组(处室)推选其他每个年级组(处、室)2人左右,由年级组长(部门负责人)列出名单及所符合的条件,由候选人填写推荐表,上报校长室;学校办公会按照15%左右的比例确定正式候选人并在各年级组(处、室)公示。体育教师参加年级组内评比,文印员、信息技术教师参与中学教导处政教处评比。

学校先进教育工作者的最后确定名单将作为年度工作考核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

以上各项评比的结果将在校内公示后,进行最后确定。有关结果将存入个人业务档案。

五、评比要求

1、各部门、年级组要结合评选工作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坚持以评比促健康、促进步、促和谐的原则,严格评选程序,通过申报、推荐、评选活动进一步强化广大教育工作者“教书育人、育人为本”的思想观念,使评选工作真正起到激励、促进的作用。

2、在评选活动中要注意公平、公正、公开,充分发扬民主,严格评选条件,广泛征求意见,坚持好中选优,确保评选质量。严禁评比活动走过场,严禁私下拉关系,严禁弄虚作假。

六、说明

评选工作中,体育教师参加年级组内评比,信息技术教师参与中学教导处政教处评比。未尽事宜,由校长室安排。

六、学校评比小组

组长:书记、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工会主席   

组员:中层干部、年级组长、教研组长。

                                           二00八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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